奧林匹克標誌最初是根據顧拜旦在1913年的提議設計的。起初,國際奧委會采用藍、黃、黑、綠、紅作為五環的顏色,因為這可以代表當時國際奧委會成員國國旗的顏色。
1914在巴黎舉行的慶祝奧運會復興20周年的奧林匹克全體會議上,顧拜旦先生闡述了他對標誌的設計理念:“五環——藍、黃、綠、紅、黑環——象征著世界上認可奧林匹克運動並準備參加奧運會的五大洲,第六種顏色是白色——國旗的底色,意味著所有國家無壹例外都可以在自己的。因此,五環作為奧運會的標誌,體現了顧拜旦的思想,即可以吸收殖民地民族參加奧運會,為各民族的和平事業服務。
自1920第七屆安特衛普奧運會以來,五環中的藍、黃、黑、綠、紅成為五大洲的標誌,分別代表歐洲、亞洲、非洲、澳洲和美洲,充分體現了奧林匹克主義的內容和“所有國家——所有民族”的“奧林匹克大家庭”的主題。
奧林匹克標誌象征著五大洲和全世界的運動員聚集在奧運會上,充分體現了奧林匹克主義的內容和“所有國家-所有民族”的“奧林匹克大家庭”的主題。它不僅代表了來自世界五大洲的運動員在奧林匹克旗幟下的團結和友誼,也強調了所有運動員應該以公平、坦誠的體育精神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