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是“文物和標本的主要收藏機構,宣傳教育機構和科學研究機構,是我國社會主義科學文化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①這是1979年國家文物局公布的關於《省、市自治區博物館工作條例》中對博物館的性質和任務的明確表述。《國際博物館會議章程》(1974年修訂)的表述是“博物館乃以有助於社會及其發展為目的而廣為市民公眾開放並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經常性設施,為研究、教育、娛樂而搜集、保存、調查有關人類及其周圍環境之有形物證,作業資料以資利用和展出者”。②通過這些表述,可以看出:壹、博物館是壹項社會文化事業單位,屬於社會文化公益事業,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二、它是以搜集、收藏、保存的目的來利用文物和標本。三、它對文物和標本的利用形式,壹是展出,二是在展出中發揮文物標本的宣傳教育和娛樂作用。目前,大多數博物館的教育功能,要麽沿襲古板、生硬的說教,令人難以接受;要麽充斥娛樂氛圍,教育內容不突出。如何充分運用博物館現有的歷史資源,將教育與娛樂功能兩者有機地結合起來,達到更好地為社會發展服務的目標,是本文試圖探討並解決的問題。筆者認為,可以做如下幾項的嘗試:第壹,有壹套比較新穎的陳列展示。陳列展示是博物館進行文物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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