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者向公司遞交簡歷,說明應聘者對用人單位有基本的信任。用人單位可以因為自己的原因拒絕應聘者,但不能隨意泄露別人的個人隱私。
某人因為沒有入職,個人隱私被泄露。
杭州壹位郭女士面試了壹家用人單位,由於個人原因沒有選擇入職。因為個人感情問題,hr把這位女士的個人信息發到朋友圈,批評了這位女士。這件事也引起了很多熱議。很多人不會覺得這位女士做錯了什麽,反而會覺得hr的職業素養堪憂。
這樣的行為已經侵犯了他人的隱私。
Hr確實有權接收面試官的簡歷,但無權曝光別人的信息,更不用說公開別人的信息了。從這件事可以看出,這個hr的職業素養很差,不僅侵犯了別人的個人隱私,還因為個人情感問題影響工作。Hr應該是壹個發現優秀候選人的崗位,而不是壹個根據個人情緒做出判斷的崗位。這樣不專業的行為,肯定會影響這個HR的職業發展。
找工作是雙向選擇。
有些hr可能不清楚自己的定位,會覺得自己是站在用人單位壹邊的,所以有選擇面試官的權利,但面試官沒有選擇公司的權利。其實在職場,誰都不應該對誰好。找工作本來就是雙向選擇。既然別人因為壹些個人原因沒有入職,這時候也沒必要惱羞成怒,甚至做出壹些傷害別人隱私的極端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