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們有自由去追求自己的真愛,當然也有權利和自由選擇是不是要公開自己的戀情經歷了。
畢竟戀愛是屬於藝人的情感隱私,我們作為粉絲雖然想對藝人的工作、生活和情感都多做了解,但是我們更應該關註的不是他們的作品嗎?因此,如果藝人選擇不公開戀情的話,我個人覺得也可以接受。
畢竟如果是真心喜歡這樣的藝人,那麽不管TA的情感是處於什麽樣的狀態,我們都會去喜歡他們,不是嗎?
藝人可以不主動公開戀愛,但不應撒謊。
雖然我們不主動去跟蹤、曝光藝人是不是戀愛了,但是壹旦藝人的戀情被在網上曝光後,建議藝人們能夠有擔當,坦誠自己的戀情,千萬不要撒謊。因為我希望藝人們在談戀愛的時候能夠對這份感情負責,對自己的粉絲也負責。
不管戀愛被公開後帶來怎樣的後果,也能夠自己去承擔這樣的變數。如果為了挽留粉絲,或是為了穩固自己的事業,而不惜撒謊欺騙眾人的話,那這樣的藝人其品行真不咋地,不值得我們去粉、去追、去愛。
藝人選擇公開戀情與否,也應尊重自己的戀愛對象。
我們說談戀愛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所以藝人們在談戀愛的時候,如果想要公開妳們的戀情,也應該征求對方的意見。
當妳們之間的意見達成壹致時,再選擇公開與否。
戀愛不是單方面去實現的,不管是戀愛的開始和結束,都需要兩個人壹起來完成。
如果是壹生壹世壹雙人是可以的,類似明星好像沒有這壹類的,要有就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