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票在我們坐地鐵的時候經常會用到,但是有時候可能會因為個人的疏忽而直接帶出地鐵站。我曾經犯過這樣的錯誤。當時因為急著隨大流,和朋友壹起出了大門。還好,在地鐵站外逛街的時候,突然發現了地鐵票。我雖然很尷尬,但還是沖了回去,把他扔進了大門的洞裏。因為據我所知,如果把可以退的地鐵票帶出地鐵站,被查出來是要承擔壹定後果的。
現在沒有明文規定地鐵票外賣是違法的,但是各個城市也出臺了自己的處罰標準。比如杭州就很常見。地鐵票丟了,需要重新交地鐵費,相當於第二次買票。這樣做的原因可能是為了避免逃票的行為。另外地鐵票的成本也不是特別高,所以補辦地鐵票的價格也不會特別高,只需要妳交妳應該交的路費就可以了。廣州和北京也有類似的處罰。
當然也有城市壹旦查出江地鐵票處罰非常嚴厲,比如上海。在上海,如果妳拿地鐵票出門,地鐵站可能會出現,妳就把地鐵票弄丟了。壹旦被發現,需要支付單程最高票價,還要承擔最高票價5倍以下的罰款。當然,罰款不是最終目的。他們也希望大家謹慎對待地鐵票,不要隨便丟。
其實現在大部分地區地鐵車票的管理都是以乘客的意識為主。因為他們在大門口的管理不是特別嚴格,出地鐵站的時候主動出示妳的地鐵票,回收。如果真的不小心把地鐵票拿出來了,地鐵站可能就沒那麽好找了。但是這個事情壹旦被發現,肯定是要補票的。反正我所在的城市大多數情況下都是要求妳補票才能出站的。
但我相信,隨著對安全越來越重視,未來地鐵票的管理應該會越來越嚴格。所以,把可回收的地鐵票帶出地鐵站雖然不違法,但確實違反了壹些制度。人還是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的,拿地鐵票出地鐵站也是壹樣。既然選擇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當然要遵守相應的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