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章的意義是什麽?
中國徽章是人民警察的標誌,由國徽、盾牌、長城和松枝組成。國徽和標誌表明,人民警察是國家法律捍衛者的盾牌,是人民警察的標誌,是人民警察保護人民的神聖職責;長城象征著人民警察是維護社會秩序和國家安全的鋼鐵,長城的松枝象征著人民警察的品質和戰鬥意誌。
人民警察徽章使用管理規定:
第壹條為了維護人民警察徽章的尊嚴,正確使用人民警察徽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枚徽章圖案由國徽、盾牌、長城、松枝和絲帶組成。國徽和綬帶為鮮紅色,盾襯為深藍色,長城、松枝和綬帶為金黃色。
第三條警徽是人民警察的標誌和象征。人民警察要愛惜徽章,維護尊嚴。
第四條警徽及其式樣的使用範圍:
1,稱號授予、服裝授予、宣誓、警讀等重大儀式;
2、人民警察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重要建築物、主席臺。
3、獎狀、獎章、證書和人民警察機關頒發的獎狀。
4、人民警察報刊、書籍和病人刊物;
5、警服、警帽、警車、標誌等物品。除前款規定外,使用徽章及其圖案必須經地(市)級以上人民警察機關批準。
第五條佩戴胸卡應放在顯著位置。使用徽章及其圖案時,必須認真嚴格按比例放大或縮小。不要使用磨損、汙損、褪色或不合格的不同顏色的徽章。
另外,徽章是不能到處掛的。非法持有、使用、制造、仿制、偽造或者買賣徽章的,將構成犯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壹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