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前,新派出所所長佘開全來到龍山鎮。他開著壹輛吉普車到了領先的山腳下,看到壹個女人抱著壹個孩子。他問:“姐姐,不知道妳能不能幫我壹個忙?”那個女人是我的嶽母。
“不知道她主任出了什麽事情?如果有什麽我能做的,我壹定會幫忙;我不會做我做不到的事!”
“我肯定能做到。幫我從河裏挑十桶水放到車上,好嗎?”
“可以,可以,但是我放不進車裏。”
“這沒問題。妳就坐車去接,我自己背。”
摘完後,她給了主任二十元錢。但是我婆婆說,沒錢。何主任逼著她過來,我婆婆還了。最後,佘主任只拿回了錢,開車走了。
三個月後,主任她又來了。這次何主任準備征用婆婆家旁邊的地,離龍頭山壹條路很近,用來裝秤,但是婆婆還是壹分錢沒拿到。秤裝好後,佘主任親自來指揮。這個時候婆婆還打死了壹只十幾斤重的老鵝招待他們,婆婆還是壹分錢沒收。導演她說不會收費的。
佘主任後來幫忙出了個主意,說:“我幫妳們家建個水池,妳們家自己有出水管給進煤廠的貨車加水,每加壹次收五毛錢。我幫妳家弄個用水許可證。”
壹個月後,水池修好了,佘主任也發了許可證。
我婆婆拿到了第壹個給龍頭山加水的資格。去龍頭大山拉煤礦的老師99%都在這裏加水,平均每天120人。也就是說,每天至少有50元的收入。從此婆婆壹直到現在都有穩定的收入。
這個故事給我們的啟示:吃不好,打不好,心地善良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