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相當於官方給了我壹個簽名足球。我覺得很幸福,所以這20年我都很珍惜。突然有壹天,我被告知這個簽名是假的,是別人偽造的。這件事我不應該是受害者嗎?我為什麽要向別人道歉?是不是很奇怪?我不知道那些認為鞏漢林應該道歉的人到底是怎麽想的。這件事和他有關系嗎?他也是受害者。
網上有個比喻,我覺得很好。我去買酒,然後買了壹箱假酒。這件事曝光後,酒廠收到了壹些不好的評論,我應該向他們道歉,因為這件事是我曝光的。妳覺得這些東西聽起來特別好笑嗎?反正我覺得特別搞笑,接受不了。它只是在找麻煩。
足協給的回應是,那些年要簽名的人很多,根本就不是先來這裏的,所以會找壹些內部簽名。我覺得很搞笑。不能簽就不能簽。為什麽要這樣欺騙別人?如果給假的家庭,他們還是會不高興,不如直接不給。這樣的行為自始至終都是錯誤的。完全不把粉絲當回事,也不珍惜別人的待遇。真的會讓他們心寒。太過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