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時間先進性:考古發現已證明,帛書《老子》的下葬時間約在距今2170年以前,這個時間比目前所知最古老的《道德經》約早了50年,而且考古也已證明,帛書甲乙本《老子》的謄抄時間都比下葬時間更早,而謄抄時間還和母本的生成時間有所差距,大致估算,帛書甲本《老子》出現在《道德經》之前至少100年。對照帛書《老子》,可見《道德經》因避劉邦、劉恒、劉啟、劉勶和劉弗這五代皇帝的名諱,將全文中的“邦”改成“國”、“恒”改成“常”、“啟”改成“開”、“勶”改成“徹”、“弗”改成“不”,導致全書出現了整整100處重大改動。
2.並非孤證:甲乙本帛書《老子》雖然是同時出土的,但無論是字體、謄抄形式、還是謄抄年代都明顯有所不同,它們之間雖有不同,但思想、內容、主題是屬於同壹體系的,與《道德經》有極為重大的區別,它們被同時收藏於同壹書匣內,至少說明在下葬年代已非孤證,只是可能墓主也難以取舍它們與原著《老子》的血親關系。
3.自證是根本:現已發現,由於對原文總***三百多句話多達幾百處的改動,傳世至今的《道德經》造成了極為重大的傳承損失,其殘存的思想智慧,只是原著的鳳毛麟角,不僅造成原著在自然科學領域中的巨大科學成就被徹底銷毀了,在社會科學領域中的主題也是完全相悖的,比如“無為”的本意(“無”為不是“無”為)和“不爭”之謬(弗爭不是不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