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機構和主管稅務局在同壹個區域,只要補充分支機構的註冊就可以了。如果跨主管稅務局轄區,分支機構應向當地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證,並單獨納稅。
辦理個體營業執照的程序如下:
1,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外地人需要暫住證及復印件;
2、經營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及復印件;
3.本人壹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4、如果是國有和集體企業的下崗職工、貧困戶。還需要攜帶失業證、失業人員優待證、特困證及其復印件,以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減免管理費的優惠政策;
5、從事食品、化妝品等特殊行業的,還需準備健康證明及復印件(涉及前置審批行業需提供審批意見)。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需要納稅,需要繳納的稅款如下:
1,個體經營銷售貨物繳納3%的增值稅,提供服務繳納5%的營業稅;
2.同時按照已繳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之和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3.還有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
4.月收入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免征。
綜上所述,分支機構與主管稅務局在同壹個區域,只要補充分支機構的註冊即可。如果跨主管稅務局轄區,分支機構應向當地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證,並單獨納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企業法人申請工商登記,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成立。企業法人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可以刻制公章、開立銀行賬戶、簽訂合同、開展經營活動。
登記主管機關根據企業法人業務的需要,可以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