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違法行為:
1,使用彈弓非法獵捕野生動物;
2.使用彈弓對抗執行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
4、利用彈弓侵財,如利用彈弓砸窗戶玻璃盜竊;
5.使用彈弓擾民或擾亂公共秩序。比如用彈弓射彈珠,傷害他人或者毀壞他人財物。壹般用彈弓射玻璃居多。由於彈弓的彈痕與槍支相似,這種情況很可能會引起居民的恐慌。有的人還在公共場所漫無目的地拍彈珠,容易造成公眾恐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器具,或者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器具進入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非法攜帶是指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攜帶上述物品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輕微的,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