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函到底有什麽作用
律師函:是指律師接受客戶的委托,就有關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披露、評價,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壹定效果而發送的專業法律文書。
律師函有以下幾方面的作用:
1、中斷訴訟時效
通過律師簽發律師函,可以證明主張過權利,起到中斷訴訟時效的作用,這也是律師函最重要的作用之壹。
2、催索債權
通過訴訟途徑主張債權,時間、金錢成本往往較高,也不利於雙方持續性合作;而通過律師簽發律師函,敦促收函方及時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或交付財產,可以以較便捷的方式幫助委托方追回被拖欠的貨款、借款等債權。
3、要求停止侵權行為
收函方存在侵權行為,如名譽、商譽侵權,商標等知識產權侵權等,可以通過律師簽發律師函的方式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
4、通知解除合同
合同壹方主張解除合同,應當通知對方,律師函則是壹種最典型的通知方式。
5、履行其他法律告知義務
如不安抗辯權的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的行使、先訴抗辯權的行使、通知合同無效、撤銷權的行使等等,凡是當事人具有的告知權利,都可以通過律師簽發律師函進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