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辦理通行證要求是什麽:
1、申請車輛必須是無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未接受處理記錄的且該車在申請前六個月內無超載、超速等嚴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按期年檢非假套牌;
2、攜帶申請書行駛證及復印件到市交巡警支隊秩序科辦證窗口受理登記;
3、具備在禁行路段上通行的必要性,即除禁行路段外無其他路線可行;
4、車輛合法,按期審驗並無交通違法行為未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第九條
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壹)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查工作,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並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