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記
士兵佩戴在軍服左胸上的徽章。壹般在正面或背面註明佩戴者的姓名、職務、部門、發放時間和編號。在中國,20世紀30年代,國民黨軍隊曾佩戴過徽章,形狀為長方形,中間印有軍隊代號或編號,兩側印有士兵姓名和職務,下方為頒發年份。中國人民解放軍在歷史上曾經佩戴過徽章。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工農紅軍的徽章為橢圓形,中間印有鐮刀和錘子,自上而下分別填寫單位、姓名和職務。抗日戰爭時期,八路軍、新四軍以臂章為主要標誌,部分部隊佩戴長方形徽章。1949年2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全體官兵佩戴徽章。徽章形狀為長方形,正面印有“中國人民解放軍”字樣,背面印有姓名、部門、職務、編號和年份。195510,中國人民解放軍實行軍銜制度,全軍停止佩戴徽章。抗美援朝期間,中國人民誌願軍也以徽章為標誌,正面印有“中國人民誌願軍”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