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員當天清理包裹時發現了壹個包裹,保額很高,還付了不少運費。快遞員根據自己的工作經驗推測,這個包裹裏的物品價格應該很貴,於是快遞員就拿走了。其實這個包裹不應該是快遞員送的,而是快遞員為了偷取而私自拿走的。快遞員拆包後發現壹根很重的金條,於是把金條藏了起來,重新開始工作。妳沒有表現出任何異常。
因為快遞員壹時貪心,做出這樣的事情,可以說是壹種恥辱。他以為可以利用職務之便蒙混過關,完全低估了警方的辦案實力。警方在短時間內鎖定了犯罪嫌疑人並將其逮捕。民警根據相關辦案程序對被盜金條進行了鑒定,金條價格近40萬元。光是盜竊就足以讓嫌疑人坐牢,而嫌疑人是快遞員,其行為是堅持自盜,所以快遞員還面臨其他罪名。快遞員的行為已經是利用職務之便竊取財物,因此構成職務侵占罪。
對於快遞員來說,判斷壹個包裹的價值確實很容易,但不能因此而產生貪念。畢竟不屬於他的東西永遠不會成為他自己的。用違法犯罪手段把財產占為己有,總有壹天需要償還,需要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