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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筆法是指在紫砂壺的生胚上加蓋印章,表明紫砂壺的制作者與中國古代書畫藝術極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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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雕刻相比,印章有許多優點。比如藝術家書法不好,請人刻章,可以多次使用,而且每次印章必須壹樣,便於辨別真偽;在壺上印刷方便易行,比在壺上雕刻快得多,適合大批量生產。所以在清初的時候,印章就被篆書代替了,但是壹些著名的制壺家書法比較好,所以印章和篆書壹起用。
三
印章是作者的簽名,也是紫砂壺不可或缺的藝術裝飾。制壺大師的印章壹般都是由著名的篆刻家所刻,如楊彭年的陳滿生、黃玉林的吳大輝、王寅春的潘誌良、裴世民等。壹般藝術家都會請雕刻師制作印章,所以紫砂壺上的印章水平也是千差萬別,這也會在壹定程度上影響其收藏價值。
四
印章有圓形、半圓形、橢圓形、長方形、正方形、葫蘆形、瓦形、自然形等;有楷書,小篆,隸書等等。總結的內容包括制作人、定制人、制作人、日歷、齋名、房間名等等。清末至民國時期,圖案標記和廠務印章較多。印記壹般印在壺底、壺蓋、壺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