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目標是圍繞所供產品的使用技術,使買方快速掌握供應商產品使用技術及其應用的熟練業務水平。
主要負責:
1,負責供應商質量控制體系評審,協助零部件采購和年度供應商質量評估。
2.負責監控供應商APQP狀態,督促供應商按節點要求提交合格零件及相應物料,確認供應商量產準備,審核並簽署PSW文件,督促供應商按要求批量供貨。
3.負責供應商PSW要素的年度審核、型式試驗和3C強制檢驗的有效性,以及關鍵零部件關鍵工序的現場監督。
4.負責使用質量工具及時推動和協助供應商解決廠內和售後零件的質量問題。
5.負責提供技術支持,對高風險供應商進行專項整改,幫助供應商提高質量管理水平和過程能力。
擴展數據:
1.經常在供應商和制造商之間交換和溝通有關成本、運營計劃和質量控制的信息,以保持信息的壹致性和準確性。
2.實施並行工程。制造商在產品設計階段就讓供應商參與進來,讓供應商提供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性能和功能的相關信息,為實施QFD的產品開發方法(質量功能配置)創造條件,及時將用戶的價值要求轉化為供應商對原材料和零部件的質量和功能要求。
3.建立聯合工作組,解決共同關心的問題。供應商和制造商之間應建立團隊式的工作小組,雙方相關人員可以解決供應過程和制造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供應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