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來說說那些不太受歡迎的日本房子,可能擁有以下這8個特點。
1. 需要維修的房子
比如,在住宅中需要用水的部位(竈臺、衛生間、浴室)出現設備故障等。
2. 破舊得不能馬上入住的房子
那些需要裝修才能入住的房子,壹般都很難賣出去。
3. 有拖欠房租情況的房子
4. 沒有電梯且四層以上的房子
如果是老舊的公寓,沒有電梯的情況很正常。但是壹般來說,這種每天爬樓梯的公寓,位於四層以上的很難賣出去。
5. 修繕基金不足的房子
公寓的修繕費和修繕計劃等,是可以通過向管理公司申請查看「重要事項說明書」來了解的。但是自主管理物件的情況,也可能會無法查看。
為了保證房產的資產價值,建築是需要定期進行修繕的,如果修繕基金不足,當遇到大規模修繕時,很可能會突然征收較多費用。這也可以認為是管理公司沒能好好發揮管理作用。這類房子是很難賣出去的。
6. 租地權的房子
雖然說租地權的房子比同壹區域的所有權房子便宜,但是並不受到日本人喜歡。
7. 在東京都內距離車站過遠或在地方城市無法確保停車場的房子
如果是位於東京都內,沒有車的居住者很常見,因此需要註意房子步行到車站的距離。如果步行時間能控制在10分鐘以內,是非常受歡迎的。
如果是位於地方城市,就可能離車站很遠,那麽擁有壹輛自己的汽車就會成為常見的情況,如果是無法確保停車場的房子就很難賣出去了。
8. 事故物件
發生過殺人或自殺等情況的房子被稱為「事故物件」。如果是事故物件的情況,不動產公司有義務對買主進行事前告知,並在「重要事項說明書」上作為告知事項記載。壹般來說,事故物件容易被大家敬而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