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報廢流程為:
1、帶上行駛證,把報廢摩托車騎到報廢汽車專營有限公司。
2、報廢回收公司查驗行駛證後,舊車過磅,同時取下車牌(前牌,後排和入城證牌)交給妳,付收購款,然後出具壹式幾聯的報廢汽車回收證明。註意看清楚聯數是否齊全,各欄目與行駛證記錄是否壹致。
3、到車管所辦理註銷登記。要交回車牌、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回收證明的壹聯,還有附上妳的身份證復印件,出示原件。車管所會打印壹張機動車註銷證明給妳(不用蓋章)。註銷前,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壹定要復印留底,辦準購證時需要。交給車管所的那聯回收證明最好也復印壹份。
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四條
已註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註銷:
(壹)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汙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