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這七家文博單位與老百姓鑒定無任何關系,既然七家文博單位想參與分市場蛋糕,收錢鑒定,2014年這七家文博單位分別提出30元、50元、80元鑒定壹件,同樣花錢又不免費,老百姓就可以選擇找更權威的人士,當時權威人士也才200元;
第二,這七家單位不能代表民藏,就地域而言,完全拋開了北京、上海、南京、西安而這四個地域占據收藏半壁江山;
第三,既然文物鑒定,民間不允許收藏文物,只允許收藏藝術品,如果去這七家,豈不是自投羅網,搞不好還要強制上繳,自找麻煩;
第四,這七家單位的鑒定人員完全沒有電視鑒寶專家出名,他們的閱歷,見的藏品只限於當地,不可能全國器物都了解,他們從閱歷知識水平上來講,畢竟不如蔡國聲、張淑芬、丘小君等眼力強,他們從道德水準上也沒有馬未都、耿寶昌、李鑒宸敢於鑒定負責的膽量,同樣是交錢,那為什麽要給這七家呢?
定位出發點是好,但是不該設定為民間收藏文物,這就涉及文物法,甚至變成文物犯罪,誰敢冒著“喝茶”的風險前去鑒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