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後宮制度在康熙以後得到完善,在正室皇後之下設置了七級妃子,分別是皇妃、貴妃、妃子、妾、貴人、勤妃、允諾。其中,上面的職級較高,相當於皇帝的側室,下面的職級相當於壹般的妃子。
作為內命女子和外命女子,壹般不會比較她們的地位,但是從封建皇權的角度來看,我們可以知道皇帝的妻妾地位遠高於皇族。比如作為最高級的外國妃子,狄福晉親王,她的冠服級別仍然低於後宮第五等妃子,貴族以下沒有冠服,可見親王夫人的地位低於皇帝的妃子房。
況且清朝的皇帝成年即位後都有壹段隱居期,其中狄福晉被立為皇後,另壹個福晉壹開始就被封為貴妃、妃子、妾,格格被封為妃、妾、貴人、常。這體現了方富錦和格格的不同。受寵或普通的方福晉被授予貴妃或妃子的稱號,皇後死後仍可優先為皇後,不再受寵的至少是妃子,成為皇帝的妃子後連皇冠都不能丟。格格的最低壹直都在。有了孩子的寵愛,壹開始就可以得到壹個妃子。如果妳是最好的,妳可以得到壹個貴妃。如果不受寵,甚至可以得到壹個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