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過法律、行政、經濟、教育、科技等手段,協調和處理文物保護與國家各部門、社會團體和人民群眾的關系,通過全面規劃、綜合治理,制止和防止人為和自然力量對文物的破壞和損害,達到保護文物的目的。
拓展信息文物的價值和作用不僅表現在對具體文物的研究和對個別方面個別問題的解釋上,更重要的是整合微觀研究的成果,從宏觀上研究各個歷史時期人類社會活動的各個方面及其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社會關系,從而從不同側面探索和揭示人類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
同時,通過文物所反映的人類利用和改造自然的歷史狀況,探索和揭示人類社會活動與自然生態環境之間關系和相互作用的演變規律,利用人們不斷認識的客觀規律,自覺主動地協調人類社會系統與自然環境系統之間的關系。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