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事件來龍去脈坐標河南商丘,徐先生夫婦在醫院做人流治療。在醫生的建議下,他們選擇了剖腹產。手術後醫生說孩子已經去世了,然後醫生讓他簽字?自己拿死胎?。然後徐先生從醫生手裏接過那個黃色的袋子,裏面裝著他的孩子。他打算安頓好妻子,帶著孩子回家安葬。
沒想到,徐先生剛走到醫院門口,包裏就有了動靜。他立即把耳朵貼近袋子,聽到裏面有微弱的叫聲。按理說孩子已經死了。他聽到孩子哭聲後,忍不住流下眼淚,趕到醫院急診室檢查搶救。
經檢查發現,嬰兒全身發紫,腦部缺氧。是重度腦癱,搶救過程中也很艱難。徐先生收到了幾份緊急通知。
02.徐先生認為是醫院的責任。徐先生看到孩子受此折磨,以為是醫院醫生的問題。首先,醫生沒有告訴他孩子還活著,否則他不能放棄孩子。其次,孩子被放在袋子裏2個小時,導致重度腦癱。
醫院負責人說,孩子不到27周,宮內感染,很難存活,心跳很微弱。何況孩子的父母已經在情書上簽名了?放棄胎兒拒絕搶救?如果是醫院的責任,他們願意負全責。
客觀來說,壹個孩子很難成長。他有重度腦癱是事實,但不知道是早產導致的?還是被卡在包裏2個小時造成的?這個需要當地衛健委調查認定。
無論如何,壹個鮮活的生命來到了這個世界,他應該享有壹個正常人的權利,不應該被別人否定。這個孩子得了腦癱,不能享受正常的生活,很難健康成長。希望他能在災後盡可能的享受這個世界的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