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發明的補藥,清代也在用,只是在形狀上有些區別。明代的補藥是織在大袍上的,所以前後是壹整塊。清代雙排扣上衣上縫有補丁,所以補丁的前片從中間切開,分成兩半。明代的補品多為素色,底色多為紅色,用金線盤繞成各種圖案;色彩鮮艷的刺繡很少見。清代的補藥多為彩色,底色較深,如黑色、深紅色等。明代的拼布周圍壹般沒有流蘇。到了清代,滋補品多以花邊裝飾。明代壹些文官(如四、五、七、八、九品)經常繡壹對鳥。清代蔔子繡單鳥。在清朝,已婚婦女的衣服也用滋補品裝飾,刺繡圖案取決於丈夫或兒子的等級。武官的母親和妻子不用動物紋,只用鳥紋,而且尺寸略小,長寬約24厘米。
明代公務員第壹次用鶴,第二次用金雞,第三次用孔雀,第四次用雲煙,第五次用白鷴(中國南方的壹種觀賞鳥),第六次用白鷺,第七次用白鷺。在古代,它指的是壹種像鴛鴦壹樣的水鳥。黃鵬用於八品,鵪鶉用於九品,練鵲用於零工。判官(奉先官)用詞(古代傳說中的動物,能明辨是非,以角相爭)。任命的官員經常服用補藥:公侯,,博,與麒麟和白澤。
明朝武官的服裝增補:武官用獅子作壹、二品,老虎作三品,豹子作四品,熊作五品,老虎作六、七品,犀牛作八品,海馬作九品。
練喜鵲做雜務。判官(馮仙官)用詞(古定朝的壹種珍奇動物,能明辨是非,以角相爭)。任命的官員經常服用補藥:公侯,,博,與麒麟和白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