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史料理論源於明代檔案,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行使統治職能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文件。明代文獻檔案分為20種:“有十種:壹詔、二詔、三制、四詔、五卷、六詔、七書、八字、九令、十信;還有十題、二誦、三表、四章、五書、六冊、七帖、八會、九博、十譯。“它們是原始材料,是編纂《史明·魯》的主要依據。但由於明末戰亂等原因,明代檔案大多毀於戰亂。清初為編纂《明史》收集了少量檔案,存放於內閣圖書館。經過幾次事故,它損失很大。目前在臺灣省南京市、壹些單位和個人有所收藏,僅中國第壹歷史檔案館就收藏了3600多件。更何況現存的明朝檔案雖然有洪武到崇禎的,但主要屬於天啟和崇禎兩朝。因此,《明史》可謂是研究明史最系統、最完整的史料。正因為如此,陳高華等人將《史明錄》作為明代史料中的第壹類“基本史料”,將明代內閣檔案作為第九類“其他史料”,可見《史明錄》在明史研究中的首要地位。《明實錄》也是譚潛《國缺》、查繼祚《罪證錄》、張《明史》、夏燮《明通鑒》以及《春夢錄》、於《典故筆記》等筆記的史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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