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故事的梗概就是說在嘉靖年間,有壹家人叫李雄,李雄老婆死得早,他又娶了壹個歹毒的女人。這個歹毒的女人生了壹個兒子,他為了讓他的兒子能夠繼承家業,所以想把李雄的兒子和女兒都幹掉,然後好讓他的兒子來繼承家業,大概就是這麽個意思。
李雄因為在外征戰,常年不在家,他老婆死得早,他就又娶了壹個姓焦的女人,焦氏表面上對李雄言聽計從,但其實她是壹個心狠手辣的人,對待家中的4個孩子,她是十分的狠毒的。她本來是想讓李雄的兒子10歲的時候獨自外出,去拿李雄的骨灰的,因為當時10歲的小孩出去基本上有去無回,但是李雄的兒子竟然回來了。
所以她發現沒有辦法搞死李雄的兒子,就準備去搞李雄的三個女兒,其中三個女兒中最漂亮也最聰明的是壹個叫李玉英的女人。當時這個歹毒的女人為了坑害李玉英,於是勾結了他的弟弟兩個人,指使李玉英偷奸。但是李玉英不肯將事情的真相說出來,於是被關進了大牢。
後來的時候嘉靖皇帝為了討個好名聲,讓錦衣衛重查當年的很多事件,這個事件中就有李玉英的這件冤假錯案,當時陸炳去查此案,陸炳秉公執法真的要翻案,他最後撬開了李玉英的嘴,李玉英將事情的真相都告訴了他。
當時被稱為是證據的那個簪子,其實是因為李雄在王府中任職,王爺十分的喜歡李雄,於是賞賜給他的。而那個鞋子說是壹個魁梧大漢的,但那個鞋子很小,怎麽看壹個彪形大漢都穿不上那樣的鞋子。其次那首詩,少年可以為賦新詞強說愁,更別說少女了,所以說那也是莫須有的罪名。最後李玉英被洗白了,而她的那個狠毒的繼母以及舅舅都被處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