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貪了多少錢難以估量,因為他不僅僅是壹個官員,而且也是壹個商人,他沒被抄家,沒有帳本所以不知道他貪了有多少錢,但是他有多少錢是可以估算的。
李鴻章有個《分家合同》,上面清楚的寫著自己的家產,包括二十二處房產,我們以上海的其中壹套為例,它當時值四萬五千兩,當然放在現在可能要過億了,二十二處有個壹百多萬兩。除了房子之外還有地,大家都知道李鴻章是安徽人,起家也是在安徽訓練淮軍,這個淮就是黃河的意思,李鴻章在安徽有六萬多畝田地,按照當時壹畝地七十兩,值個四百多萬兩,現在有六百萬兩了。
李鴻章還有工廠和各大公司的股票,以及這麽多年田地的稅收,千萬兩應該是有的,貪的還行吧,感覺並不多,和和珅這樣的十壹億肯定是沒得比的。而且家產也就壹般,剛好符合他的身份。李鴻章相當於明朝首輔的身份了,以嚴嵩來說,抄家得兩百多萬兩,珠寶無數,但是明朝的銀子比清朝值錢的多得多,所以李鴻章甚至不如嚴嵩有錢。再比如說嘉靖時期的首輔徐階有田畝二十四萬。
縱向比較李鴻章壹千多萬兩也就那麽回事,算不上真的非常有錢,清朝最後幾年財政壓力很大每年能搜刮兩億兩,之前壹年也有八千萬兩,李鴻章的錢其實都花出去了,興辦水師,訓練淮軍,還又各種民生產業,清政府那有什麽錢其實也都是他自己要補貼壹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