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作品富有個性,是成功的條件之壹。清中期活躍在揚州地區的“揚州八怪”,面貌各異,生意盎然,成為畫壇壹面旗幟。其中鄭板橋尤為突出。他做人、做事、作畫都不肯追逐流俗,強調個性。主張寫詩作畫要“自出眼孔,自樹脊骨”。反對盲目模仿前人。“掀天揭地之文,震電驚雷之字,呵神罵鬼之談,無古無今之畫,原不在尋常眼孔中也。未畫以前,不立壹格,既畫以後,不留壹格。”這就是鄭板橋的特點。他的作品師法自然,大膽創新,時人稱其為“詭誕”。元明以來,山水畫家畫山石,幾乎無人不點苔。鄭板橋反其道而行之,畫石不點苔,堪稱壹絕。為什麽畫石不點苔?他在壹幅《蘭竹石圖》上題詞雲:“先構石,次畫蘭,次襯以竹。此畫之層次也。石不點苔,懼其濁吾畫氣。燮又題。”這件作品現藏北京故宮博物院。這種“怒不同人”的品格,使得他的作品富有鮮明的個性,這恰恰是揚州八怪藝術生命之所在。
鄭板橋做官也非同壹般。乾隆十壹年(1746),山東濰縣連年鬧災,人相食,糧價暴漲。身為縣令的鄭板橋,別出心裁,“令大興工役,修城鑿池,招徠遠近饑民,就食赴工。”令存糧大戶開廠煮粥,賑濟災民;查封屯積之家,令其平價賣糧。有人告到縣衙,板橋拍案大罵,馱錢驢有何陳乞,難道滿足不了妳們的貪心嗎!命衙役脫掉告狀人的帽子,足踏之;或在臉上劃記號揪住頭發趕出衙門。他因此得罪了上司和儲糧大戶,以“貪婪”的罪名被罷官。離開山東時,用三條毛驢馱著他的家當,回老家揚州府,繼續賣他的書畫以維持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