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子彈就是違法的,和數量無關。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二十發以上、氣槍鉛彈壹千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二百發以上,就構成犯罪,會被判刑。《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壹百二十八條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 第壹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 第二款、 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 直接責任人 員,依照 第壹款的規定處罰。《中華人民***和國 治安管理處罰法 》 第三十二條 非法攜帶槍支 、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場所或者公***交通工具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法律客觀:《刑法》第壹百二十五條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