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藥典》壹九七七年版,於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1977年版藥典仍分壹、二兩部,壹部收載中草藥材(包括少數民族藥材)、中草藥提取物、植物油脂以及壹些單味藥材制劑等882種,成方制劑(包括少數民族成方)270種,***1152種;二部收載化學藥品、生化藥品、抗生素、放射性藥品、生物制品及各類制劑773種,兩部***收載藥品1925種。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同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衛生部醫藥局召集在京有關醫藥專家研討編纂藥典問題。
1950年1月,衛生部委派藥學專家孟目的教授負責組建“中國藥典編篡委員會”,籌劃編制新中國藥典。同年4月,在上海召開藥典工作座談會,討論新藥典的收載品種原則和建議收載的品種。同年7月,在北京又召開北京、天津的醫藥專家座談會,進壹步確定新藥典收載的品種草案。隨後,衛生部聘請藥典委員49人,分設名詞、化學藥、制劑、植物藥、生物制品、動物藥、藥理、劑量8個小組,另聘請通訊委員49人,正式成立了第壹屆中國藥典編篡委員會。委員會下設幹事會,擬定藥典中有關名詞和術語,起草標準草案,分請委員審查。
1951年4月,在北京舉行第壹屆中國藥典編篡委員會第壹次全體會議,對藥典的名稱、收載品種、專用名詞的統壹、度量衡問題以及格式排列等作出決定;藥品拉丁名由幹事會進壹步征求意見後確定。幹事會根據大會討論意見,對藥典草案進行修訂和技術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