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具有市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含);
2.申請人家庭上壹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66068元;
3.申請家庭在市區、蕭山區、余杭區無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付款期限和方式、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出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簽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租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條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零八條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