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原名矛、矛、火槍、鐵炮,是壹種利用火藥氣體的能量發射子彈,攻擊無防護或防護薄弱的活體目標的武器。槍是軍隊中步兵的主要武器,也是其他兵種的輔助武器。廣泛應用於公安、狩獵、體育比賽等領域。
沿著它們產生、發展和演變的軌跡,人們可以清晰地看到人類戰爭的悲慘發展史。槍的始祖是火門槍。步槍發生了變化:火門槍、火繩槍、轉輪槍械、燧石族、擊發槍、加特林槍——連珠槍、栓式步槍、機槍、半自動步槍、自動步槍(突擊步槍),未來可能最終被理想的單兵作戰武器所取代。
槍的類型
1.手槍:單手發射的短槍,是壹種用於近戰自衛的小型武器。在50米範圍內有很好的殺傷效率。手槍是16世紀後發展起來的。最初主要是左輪手槍,也就是通過旋轉盤和槍管來發射子彈,所以壹把槍有多個槍管。
2.步槍:單兵便攜式長管火器,有效射程400米,有的可以發射槍榴彈。步槍是最早的壹種火器。13世紀射擊火器出現後,開始發展。經過幾百年的發展,基本上趨於完美。
3.沖鋒槍:指單兵雙手握持並發射手槍子彈。它曾被稱為“便攜式機槍”。它是壹種介於手槍和機槍之間的武器。它比步槍更短更輕。容易突然開火,射速高,火力猛。適合近戰或沖鋒,故名“沖鋒槍”。
4.機槍:又稱機關槍,是指帶有三腳架、槍架或槍座,能連發射擊的自動炮。主要用於殺傷活體目標,射擊輕、薄裝甲目標,或壓制敵方掩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