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查封不動產是壹種安全措施,被查封的不動產不能居住,不能交易。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後,可以申請解封。如果債務人拒絕償還貸款,法院將拍賣被扣押的財產。
擴展數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條、第十壹條、第十三條、第二十壹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壹百三十四條規定“下列情形考慮不動產權屬,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查證、沒收、拍賣犯罪分子的存款、有價證券、不動產、收藏品等。是刑法賦予人民法院的裁判權。應當考慮下列情形:“因不可抗拒的災害確實難以支付的,可以酌情減免。為罪犯及其扶養家屬保留必要的生活費。”
參考資料:
中國人與民法通則-百度百科
參考資料:
刑法-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