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班上不能隨身攜帶,但可以托運的物品。
除了管制刀具,專業刀具和化妝品如水果刀、剃須刀等。,如來不及辦理入住手續,可在辦理相關手續後,在規定時間內由保安部代為保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壹百零壹條* * *航空運輸企業運輸危險品,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禁止以非危險品的名義托運危險品。禁止乘客攜帶危險品乘坐民用航空器。除執行公務並按照國家規定取得批準外,禁止旅客攜帶槍支和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違反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的規定,將危險品作為行李托運。危險品的名稱由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規定。民航安全檢查規則:旅客禁止攜帶上飛機但可作為行李托運的物品:指除附件1規定的以外的菜刀、剪刀、水果刀、剃須刀等可用於危害航空安全的家用刀具和解剖刀。屠刀、雕刻刀等專業刀、刀、矛、劍、戟等。文藝單位表演用的,以及軸、鑿、錘、錐、加重或帶尖刺的手杖、鐵頭登山杖等可用於危害航空安全的尖銳鈍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