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茂根之所以拿不到香公館的整體產權,是因為他很聰明,在房產證剛發下來,生產分析還沒完成之前,就和文生換了所有權。
雖然耿的贈與是解放前寫給裕榮的,沒有在新中國登記,但按照現行法律,只要主人的意思表示真實,當時有完整的贈與手續,現在仍可視為有效。
耿聘請的律師是這方面的專家,大學教授。如果他對上海灘的歷史有任何疑問,徐文長總是找他。他可以通過耿找到的兩份贈與書(手贈耿長青和擔保人倪海棠的兩份原件)徹底推翻產權,使林茂根的交易無效,只能去海外向文生追索。
這時,林茂根才知道,耿壹家和實際上是壹夥。為了完成交易,他必須去徐文長,於是林茂根重新簽訂了中介合同,並支付了兩分的巨額費用。最後,他完全買下了這座豪宅。
這裏林茂根需要補充的,其實是兩項費用,壹是精藝店的代理費,二是耿支付的賠償金。
耿的補償換來了九亭180平方的豪宅。估計轉讓費和稅都是林茂根自己承擔。
至於耿的贈書,大部分也給了林茂根,還編了壹份承諾書,就是保證將豪宅兩間廂房的產權聲明全部放棄,以保證以後不再有蛀蟲。
但現實中,給的書是可以作為文物收藏的。向玉榮和擔保人倪海棠都是民國大亨,他們墨寶的壹些暴發戶會花錢買下他們。如果耿大爺留著自己賣,估計換幾千塊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