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通常不是壹個人能做的工作,起碼在野外考古,考古人先要組成團隊,有隊長、有隊員,有發掘的,有拍照的,有記錄的,有修復的等等,沒三五人壹起幹,成不了事。考古人除了自己組隊,還要在村裏雇請壹些民工來挖土、出土,乃至挑選心細能幹的村民輔助考古人壹起清理遺跡和遺物,壹天兩天挖不完,每天還要煩請他們日夜看護和守衛。妳說有沒有人監督呢?當然,妳要是像防狼壹樣派專人或者別的安防系統監督考古隊員,那我也沒意見,就看妳有沒有那個時間和經費了(其實,絕大多數文物保護單位也沒有條件投入這麽大去日夜看守)。再者說,挖出來的文物不管由誰保管都是國家的,也不能拿去賣錢,藏之何用?不排除少數道德敗壞的文物工作者監守自盜,但是都得到了法律的嚴懲,例如陜西的壹個考古隊長(厶+貝上下結構)安誌藏匿唐代金手鐲、承德市外八廟文保部主任李海濤倒賣館藏文物,下場如何,網上壹搜便知。
水下考古的情形更復雜,出於安全起見,基本上不會讓壹個人單獨下水;潛水者身著輕潛設備,也不比陸地上可以隨便藏在衣服兜裏,更何況不論怎麽潛,總有浮出水面時,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