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黃卡電動車過渡期將於2022年8月結束,屆時超標車將被禁止上路行駛。該政策由深圳市頒布,相關部門規定8月前黃牌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結束,8月1起禁止上路行駛。
2.2019年5月1日實施的《宜昌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對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的非標電動車(黃卡車)設定了三年過渡期,以方便車主在三年過渡期內妥善處置車輛。
3.根據佛山市規定,不符合新國標和舊國標的,發放黃色過渡號牌和行駛證(掛黃色號牌的電動自行車獲準在我市通行的截止時間(管制路段除外)由2021 1 10月31延長至2022年9月30日)。
2022年黃牌電動車能否繼續騎行,需要結合各地政策法規。2022年7月12日,北京市《通知》明確規定,對《通知》頒布前購買的非法電動三輪、四輪車設置過渡期,過渡期至2023年2月31日結束。過渡期在道路上行駛時,應遵守相關交通法規。
目前,北京的超標電動車已經不能上路行駛,但非法電動三輪、四輪車的過渡期還沒有結束。過渡期後仍上路行駛的,將被依法拘留處罰。過渡期屆滿後,不符合要求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路行駛。否則,相關部門將依法扣留該車,並對駕駛員處以1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