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槍是壹種非常古老的武器,早在鴉片戰爭時清軍就裝備了。其實是當時清軍使用的火槍的放大版。其結構與火槍相同,但尺寸有所增加。使用的時候需要兩個人配合。壹個人在前面充當槍架,把槍扛在身上,另壹個人在後面負責瞄準發射。
當然,後來隨著清軍陸續裝備槍支,步槍也進化了,出現了放大版的步槍,甚至出現了帶線膛的步槍,這是很奇妙的事情。
與同類型的火槍相比,老式步槍的自然威力要大得多,畢竟尺寸在哪裏?比如陜西機器局制造的步槍,口徑41.3mm,堪比小槍,而江南制造局制造的步槍,裝彈室和鉛彈重231g,這種通用步槍肯定跟他們沒法比。所以清軍普遍把步槍作為支援火力,而不是作為步槍。
清末軍備懈怠,八旗綠營缺乏訓練,弓箭拉不動,霰彈槍打不準。這時,擡槍的作用就體現出來了。壹把老槍壹次可以裝七八十發小子彈,而且射出去的時候,就算不瞄準也沒問題,而且方向可以對準。對於清兵訓練不足,簡直適用。
另外,老槍雖然比步槍重,但是比槍輕。農民軍圍剿的時候,因為大多是運動作戰,步槍比火炮攜帶方便,火力雖然比火炮差,但是農民軍反正沒有像樣的武器,步槍威力也夠大,所以在清末很受歡迎。
即使面對西方槍支的挑戰,也有很大壹部分守舊的人不願意承認提槍其實已經過時了。比如曾國藩,壹直說老槍、山炮是軍中利器,堅持拒絕使用西洋槍。直到後來他看到淮軍大量使用西洋槍的威力,才如夢初醒,開始逐步淘汰老槍和山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