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事情的調查進展。
事發後,當時的目擊者已經報警。警察趕到現場後,這個勇敢的年輕人現在已經去世了。但是所有的嫌疑人都沒有跑調,因為當時很多人都看到了,但是剛開始的時候,因為離得遠,不知道當時有什麽糾紛。然後他們看到那個人把人拖到河邊,才意識到不對勁。當警察趕到時,這個年輕人已經死了。根據最新的調查進展,嫌疑人在事跡敗露後壹直說自己有精神病。目前,警方已拘留這名男子。如果他真的有精神病史,法律對他的處罰可能不會太重。
二、兩個人為什麽會有爭執?
報案後,受害人家屬已到達現場。在調查過程中,家屬表示,兩人發生沖突的主要原因是男方在搶手機,他們的兒子是在做見義勇為,激怒了男方,所以被扔到河裏淹死。事發後,當時也有漁民救助過,但沒有成功。
三、如何評價這件事?
在我看來,這件事最令人費解的不是證明小夥子是否做得好,而是作為嫌疑人,他從事件曝光後就壹直聲稱自己有精神病史。首先,這裏需要明確的認識。那麽如果她真的有精神病,為什麽她能清楚的明白自己做了什麽?同時他也知道自己做了違法犯罪的事情,所以想通過精神疾病來擺脫自己的罪惡感。但如果他的意思很明確,那麽可以判斷他的話不太有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