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聲明我不知道手辦是什麽東西,我是站在壹個純路人的角度在圍觀這件事的。問題這麽問肯定這手辦市值沒有這麽貴,或許是在妳的心中分量比較大,比較貴重。但這麽索賠的話太不盡人情,太無理了,人家還是個孩子。
不管妳這個玩具有多貴,或許不適合小孩子玩。即使是更名貴的其他珍藏。在孩子眼任何東西都有可能成為玩具。在他們眼裏裏1塊錢的玩具跟價值1萬元的玩具壹樣好玩。孩子沒有衡量物品貴重或輕賤的能力。熊孩子玩壞了,其監護人是有賠償的義務,但漫天要價就不對了吧。況且是親戚,不能因為小孩子的舉動,六親不認吧。
還有雖然監護人有賠償的義務,但好像有法律條文規定,像這種情況主人也有看管不利的過失,就像近期炒的很熱的“售價30萬手鐲被摔壞事件”。律師稱商家應但主責“商家未標價未進行保護,應擔主責”。咱再回到這件事上面,孩子還不是有自主意識的自然人,主人的手辦也沒有標價多少,也無保護措施。這種情況損壞手辦的熊孩子家長最多承擔百分之十的責任。那作為孩子監護人的應該主動表示誠意,畢竟親情無價,態度也是無價的。可能手辦的主人提出高昂的賠償有失情分。但畢竟是咱的孩子錯在先,為親戚能消氣態度還是應該謙卑壹點。為維系親情應該主動壹點,盡量做出彌補。
熊孩子的行為會給家長和別人造成很多困擾。作為家長應該反思自己的教育。這種事情也考驗著道德的底線。親情無價,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