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十大奇案》之“錦衣衛烈女奇冤”是歷史上零口供的冤案。話說烈女李玉英本來是壹個大戶人家的小姐,他的父親是當時的千戶。她有兩個姐妹,壹個年幼的弟弟,壹家過的也算是美滿。不幸的是李玉英的母親去世的早,她的父親又要去邊疆打仗,不能照顧這幾個兒女。所以就又娶了壹個,也就是李玉英的繼母焦氏。
焦氏為李玉英的父親生了壹個兒子叫李亞奴,因為千戶的官爵是可以世襲的,所以焦氏就視李玉英的弟弟李承祖為眼中釘肉中刺。在李父不在家的時候經常欺負虐待李玉英等人。後來,邊關傳來惡耗,李玉英的父親戰死了。這直接使得李玉英在家裏的生活質量直線下降。焦氏怕李承祖會繼承他父親的官爵,所以焦氏就設計讓李承祖喝下了砒霜的湯,最後李承祖死於非命。
焦氏怕這件事泄露,就設計陷害李玉英,也就出現了史上零口供的冤案。當時在李玉英房裏就收出了壹只銀釵和幾首情詩。在案發現場附近發現了壹個奸夫的鞋子,所以焦氏就把李玉英送到了錦衣衛,當時的錦衣衛什麽都不管,聽信了焦氏的壹面之詞。就壹直想讓李玉英招供。但是李玉英不招認,壹心求死。
當時皇帝和大臣有矛盾,為樹立權威就下令讓陸炳徹查獄中冤案。陸炳在大牢中看見李玉英就感覺她和其他人不壹樣,而李玉英在女牢頭的勸說下打算申冤,陸炳也十分給力,最後李玉英的冤案才得以沈冤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