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涉嫌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 淫 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壹條 以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 穢電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壹款的規定,以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 穢物品牟利罪定罪處罰:
(壹)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 穢電 影、表演、動畫等視頻文件二十個以上的;
(二)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 穢音頻文件壹百個以上的;
(三)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 穢電 子刊物、圖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的淫 穢電子信息,實際被點擊數達到壹萬次以上的;
(五)以會員制方式出版、販賣、傳播淫 穢電子信息,註冊會員達二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淫 穢電子信息收取廣告費、會員註冊費或者其他費用,違法所得壹萬元以上的;
(七)數量或者數額雖未達到第(壹)項至第(六)項規定標準,但分別達到其中兩項以上標準壹半以上的;
(八)造成嚴重後果的。
實施第二款規定的行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二款第(壹)項至第(七)項規定標準五倍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壹款規定的“情節嚴重”;達到規定標準二十五倍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2.《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壹款 以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 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