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辦理所需材料如下:
1,賬簿;
2.需要兩張本人居民身份證近期標準照片,帶免冠照片;
3.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4.交證書費。
第二代身份證的辦理流程是:
1.身份證到期,必須本人到場,不得委托他人。因為要拍照,別人不能代勞,也不能交照片;
2.申請人需要攜帶本人戶口簿到當地派出所申請換領;
3.進行人像采集和指紋采集;
4.交工本費,在發放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上簽字並留下聯系電話。派出所或辦證機構拍照收費後會給收據。這個需要收好,然後拿著這個收據去拿身份證;
5.壹般在規定的領證時間內需要1-2個月,申請人持證件到派出所領取二代居民身份證。在拿到新卡之前,可以要求派出所給臨時身份證。
綜上所述,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壹的、終身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六條
居民身份證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統壹制作和發放。居民身份證有兩個功能:視覺讀取和機器讀取。目測和機讀的內容限於本法第三條第壹款規定的項目。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應當對制作、發放、查驗、扣押居民身份證中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十二條
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居民身份證的領取、換領和補領申請。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