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很快交代了以15.8萬元將親生兒子賣給黃的犯罪事實。因為手頭沒錢,最近和現任妻子關系不好,經常吵架。謝某想出了賣孩子換錢,緩解生活壓力的主意。警方表示,孩子被賣掉後,謝收受了大量現金,不僅沒有任何愧疚,還和現任妻子壹路揮霍玩樂。
目前,犯罪嫌疑人謝某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買方黃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壹步辦理中。
家人講述報警的故事。
4月22日,吳興濉溪的小林(化名)來到當地派出所報案,稱自己兩歲半的侄子賈加(化名)被親生父親帶走後壹直沒有回來。希望警察能幫忙找到孩子。
據小林介紹,侄子出生時,哥哥謝某和侄子因感情破裂離婚。當時外甥女屬於女方,外甥屬於男方。在江蘇省常熟市工作的謝不願意照顧他的孩子,他們由小林和他的母親撫養。
4月10日,小林的哥哥謝某突然回家,說“孩子的媽媽要見孩子”,就把孩子帶走了。誰知道走的時候壹點消息都沒有。過了很多天,小林打電話來問,佳佳的媽媽卻說沒見過孩子。22日,小林問弟弟謝某。沒想到他哥哥不僅不接電話不回信息,還把他的聯系方式全部拉黑了。小林沒辦法,只好報警。
以上內容參考齊魯第壹點——男子以15.8萬元賣掉親生兒子,四處揮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