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收征收、減免集中的中央政府(國務院),1994稅改後,白酒同時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消費稅稅率為25%,增值稅稅率為17%,實際稅負約為8%,合計33%,與原談判糧食白酒稅率30%基本持平。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個人收入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營業收入;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收入。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照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二。申請酒類批發許可證需要什麽條件?
1.經營主體應為獨立法人或合夥企業;
2.註冊資本、經營場所和倉儲設施符合有關規定;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企業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
4、有兩名以上掌握酒類產品知識和管理制度的專業人員;
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