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只能報壹個崗位。無論是國家公務員考試還是省級公務員考試,每個考生只能選擇其中壹個職位報考。每個職位的要求都不壹樣,妳必須達到職位的基本要求,才能報考該職位。
省考不能報考多個職位。省考要求考生只能選擇壹個職位報考。如果考生想增加落地機會,可以在時間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在不同省份的省考中選擇職位報考。省考是“省公務員考試”的簡稱。省市縣鄉四級招聘由省直機關統壹安排,編制隸屬各省。省考範圍還包括北京等4個直轄市,內蒙古等5個自治區,廣州、深圳等個別城市組織的市考。
省考具體考試科目如下:
1,考試時間主要包括常識判斷、圖形推理、類比推理、定義判斷、邏輯判斷、邏輯填空、片段閱讀、數量關系、數據分析。考試時間兩個小時,***130-135題。壹般安排在9:00-11:00,部分省份考試時間為1小時30分。
2.申論考試主要測量考生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書面表達能力。考試時間為2小時、2小時30分、3小時,壹般安排在14:00至17:00之間。
3.省考專業科目壹般參考公安專業知識,專業科目筆試分為政法、政法基層人民警察、信息技術、財經、城建、衛生。主要測試報考者報考公安機關執法勤務崗位時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包括專業素養、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