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如下:
刑法
第壹百二十六條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物品罪,明知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像資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典型案例6月28日,宜春首例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物品案在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宜春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孫某某非法持有多部宣揚恐怖主義的視頻、漫畫,已構成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物品罪。法庭上,孫某某對宜春市檢察院指控的罪名沒有異議。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孫某某在2015至2017期間,為尋求刺激、滿足好奇心,從網上下載了多部恐怖視頻,存儲在自己的電腦、手機中供個人觀看,直至案發。2018年9月9日,孫某某將手機中存儲的1視頻文件傳輸至百度網盤時被公安機關發現。經查,孫某某使用的電腦、手機內共有恐怖視頻37部,GIF動畫1個。經宜春市反恐支隊人工審核,上述產品只能涉及13暴恐視頻、24暴力視頻、1暴力GIF動畫。
法庭上,被告人孫某某表示認罪,當庭承認全部指控。合議庭休庭後,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孫某某有期徒刑壹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被告人孫某某當庭表示不上訴。以後他會認識、學習、了解法律,不再看類似的視頻,培養積極向上的興趣。
法官提出,非法持有和傳播宣揚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圖書、音像資料,都是違法犯罪行為。不得利用微信、手機、電腦隨意下載、持有、傳播此類物品,否則將受到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