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都市眾生困於出行。地鐵輕軌之屬,速則可矣,然困於其線,遠則不達;大巴的士,雖可達,其於晨昏高峰之時,萬車同行,堵塞不通。且其塞於途,其速竟不及徒步。
及黃車壹出,兆民雀躍。行則取之,畢而還之,不拘於時,不拘於地,所費不過數文,亦無擁堵之虞,數裏之內,分秒而至,既無燃料之耗,亦無汙穢之排,實萬全之策也。
此前,亦有公車,有司經營。所耗千萬,時不過二年而終,何也?為其有樁,取於此,歸於彼,樁滿則另覓。吾嘗取車,用畢還時,遍尋樁而不得,復前行數十裏,方得以還,乃誓不復用。及黃車出,公車迅即無人問詢而歿也。
黃車雖好,世人但好其便,不愛其身。更有甚者,曰有司城管之徒,恨其徒增其事,或清整不及,恐有責於上,則磊之如山,至人不能取,以期其主至而徙之。或棄之於荒野,無人可用,其泄憤如此。亦有單車墳場之所,蓋有司怒遷其車,藏於郊野,若欲復取,當付金50余。嗚呼,單車所收,不過爾爾,豈得人遷其於市,贖之於有司?用車者,眾人也,駐車不規,當罰駐車者,其於賃者何?更有憤世之徒,泄憤於車,掛之於樹木,拋之於江河,有司無所為。悲哉!
嗚呼,黃車生未及五歲,而病及其裏,身未老而勢蒼蒼,路茫茫,而周身動搖,毛血日益衰,誌氣日益微,時耶,命耶?
嗟乎,黃車,天下之大,幸有吾獨愛,其不幸亦獨有吾愛。言有窮而吾情不可終,汝其知之乎,其不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