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丟衣服和證件的人壹定挺粗心的了,不過過失弄丟,沒多大事,組織上能給個記過頂天了,
壹樓那個罪叫招搖撞騙罪,處罰就如壹樓說的那樣,但如果盜竊的人沒有實施具體招搖撞騙的行為時不構成的犯罪的,在民事上可以要求返還財產,或者治安處理。不過敢偷警服誰會承認啊,抓住沒罪也好不了。
以下是法律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證使用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應當愛護和妥善保管人民警察證,防止遺失、被盜、被搶或者損壞。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發現人民警察證遺失、被盜、被搶或者嚴重損壞、無法繼續使用的,應當及時報告所在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並申請補辦。
人民警察證嚴重損壞、無法繼續使用的,發證機關應當在辦理補辦手續時收回原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