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票不能作為報銷憑證,只起到入場確認的作用。票面金額與實際金額的差異並不壹定反映所謂的侵權。
還要看電影院海報上寫的現場購票是25元還是50元。如果宣傳單上說25元,妳花了50元,電影票上說25元,屬於違約,可以要求補差價。起訴的證據是,海報,電影票,妳只要付給電影院50塊錢(也就是壹張收據)就可以了。
關鍵是看海報的價格,有沒有優惠活動。簡而言之,如果妳的情況符合25元購票條件,電影院收妳50元,就構成違約或者侵權。